近日,阜新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件涉赡养费纠纷案件,但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,法院依法向王其送达拘留决定书。
申请人李某,83岁,因年事已高,体弱多病,独自居住。于2018年3月28日请求法院判决王某男、王某女、王某女,三个子女给付赡养费。法院支持李某的请求,判决三子女从2018年1月开始每月支付李某500元赡养费。判决生效后,仅俩个姑娘王某女按时支付赡养费,儿子王某男分文未付。近日,李某向清河门区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。
承办李法官在收到此案后,第一时间向王某男送达执行通知书,财产报告令,劝说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。但王某男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5000元赡养费,10月30日,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男送达拘留决定书时,希望王某男想想年迈老母亲的不易,亲情的可贵。儿子终于醒悟,联系家里人向法院缴纳赡养费及执行费。法院鉴于王某男的履行行为及态度,决定解决对荣某的拘留措施,并叮嘱他要及时按月履行。
米尔曾说过:“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。”父母养我们长大,我们也要慢慢陪他们变老。所以请继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